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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处罚1316万元 厦门生态环境柔性执法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次数:10
核心提示: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林秀雁)四年时间,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市190家企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共减免1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林秀雁)四年时间,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市190家企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共减免1316.05万元。“环境执法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给予企业更多容错空间,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渡过难关。”昨日,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潘飞舟接听12345政务热线,介绍我市生态环境柔性执法监管机制取得的成效。

  此前,我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并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将面临两万元的处罚。“考虑到该企业属于初次违法,当事人也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整改,我们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法治宣传。”海沧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后经现场核实,3个工作日后,该企业已整改完毕并作出违法行为改正承诺。该局对其作出不罚决定,该做法也成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执法要未雨绸缪,在源头,我们就要充分做好防错工作。”潘飞舟介绍,我市发布全国首个全域覆盖的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建立全国首个分区管控应用系统。这个汇聚了239个矢量图层和10万多条准入条件的“绿色标尺”,可以帮助企业开展分行业自主选址、分地域自助决策,目前已指导我市12056个建设项目精准研判,解决盲目选址等问题。

  为给予企业更多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我市率先全省制定《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将常见的14类轻微违法行为“应纳尽纳”。去年11月,又修订增设8类不予处罚事项,使不予处罚类型达到23类37项,基本覆盖生态环境执法主要领域。

  “同时,我们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全省首创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强制‘四张清单’,将柔性执法理念从具体个案权衡上升为全市统一实施的系列执法规则。”潘飞舟拿出最新数据,去年以来,我市已对74家企业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减免数额500.9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严纠错,也积极化错。我市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双告知”制度——按期披露环境信息告知和信用修复告知,破解信息披露政策不明、途径分散、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市无一家企业因未及时规范履行披露义务被处罚,为企业减免罚金超513万元。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已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79家次,最大程度减轻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链接】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全省首创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免予强制清单),探索形成源头防错、规范容错、从严纠错、积极化错的柔性执法监管机制。

  该柔性执法经验做法,被省营商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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