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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万元 集美扶持企业扩大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2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近日,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集美区扶持企业扩大出口措施》,支持鼓励辖区企业大胆开拓新兴市场。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近日,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集美区扶持企业扩大出口措施》,支持鼓励辖区企业大胆开拓新兴市场。

  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扶持对象为2025年度涉及出口业务,在经财政部批复且具备出口信用保险运营资质的厦门市具体承办保险机构投保的企业。

  扶持措施包括资信调查费补助和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对辖区企业经财政部批复且具备出口信用保险运营资质的厦门市具体承办保险机构产生的资信调查费,给予50%的补助;对辖区企业2025年度在承办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产生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给予15%的保费补助。单家企业当年度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该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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